從明天起,《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不收運不處置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正式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南寧市所有的農貿市場、大型商超、學校、醫院、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以及家庭廚余垃圾已實現單獨投放和收運的住宅小區等屬于實施范圍,對垃圾分類質量不合格將不收運不處置。
實施范圍內的單位將簽訂相關承諾書和告知書,不符合分類質量要求的生活垃圾將督促管理責任人在7天內落實整改。整改期結束后,若所交付的生活垃圾仍不符合分類質量要求的,收集、運輸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收運,各生活垃圾轉運站、終端處理設施不得接收處置分類不合格的生活垃圾,對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依據《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規定進行相應的執法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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